【圆明网】鹤岗市宋慧兰曾患有多种严重疾病,修炼法轮功身体得以康复。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来,宋慧兰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一年,宋慧兰被打毒针,导致至右脚脱落成为残疾人,她于六月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起诉书,六月十九日收到邮件签收回执。
宋慧兰说:“四年多过去了,现在我右腿的伤口仍时不时地裂开,淌血水,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凭着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我顽强地活着。而导致这一切罪恶发生的始作俑者是江泽民,我希望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立案侦查,将其绳之以法。”
宋慧兰近期照片 |
宋慧兰在起诉书中这样写道:
我叫宋慧兰,一九五二年出生,家住鹤岗市新华农场造纸厂。我曾身患多种顽疾,患有乙型肝炎、肾盂肾炎、肾结石、子宫肌瘤经常流血、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身体弱不禁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上所患有的疾病不翼而飞。我是个急脾气,和丈夫的性格合不来,经常吵架,严重时还动手打起来。修炼法轮大法后,性格也变得随和了,能处处为他人着想,家里少了往日的争吵,变得祥和,宁静了。
一、多次遭绑架,折磨至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三月,我遭新华农场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勇绑架。在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零二年四月十九日,我被恶警李勇骗到单位绑架,随即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我再次被恶警李勇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我被汤原县吉祥派出所恶警绑架。为了抵制迫害,我绝食抗议十八天,直至我生命垂危。他们才通知家人来接我,抬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奄奄一息。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我在左秀文家串门,被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派出所所长王训杰,桦川县国保大队恶警董洪生、贾友等绑架到桦川县国保大队,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刘凤萍和王丹母女俩。四人被违法审讯后,劫持到桦川县看守所。
二、在汤原县看守所,被打毒针后,致残
十二月三十日,在冰天雪地里,我穿湿透的、冰冷的裤子被劫持到汤原县看守所。
汤原县看守所所长闫勇对我说:“宋慧兰,你又回来了,你还想象上次那样绝食出去,你死了这份心吧,没门。”东北冬日的夜晚,温度在零下二、三十度的情况下,我睡在冰冷的地铺上,只盖着薄得透亮的被褥,每晚都被冻得瑟瑟发抖,后半夜,我常常抽搐,心脏异常的难受,呼吸困难,身体剧烈疼痛。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导致我子宫脱垂,鲜红的肉垂下来,夹在两腿之间,非常痛苦。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汤原县看守所所长闫勇、李管教、穆占国、姜继武、杨丽等人,凶狠地将我按在铺上,使我动弹不得,并给我戴上手铐,强行、快速点滴一瓶不明药物。随即我感到剜心地难受,满地打滚,连话都不能说,痛苦极了,生不如死。所长乔云亭看我折磨得不行了,还过来威胁说:“给你铐地环!”我被注射不明药物后,感觉膝盖以下全部失去知觉,身体发硬、僵直,不能行走,吃一口饭,马上就排泄出去,大小便失禁,身体越来越衰弱。我的大脑反应变迟钝,记忆断断续续,舌头发硬,身体不听使唤。
宋慧兰被打毒针迫害后,腿脚变黑、小腿腐烂,面临截肢的危险(慎入) |
二月二十八日后半夜,我心脏异常难受,我煎熬到极点,再也承受不了了。就喊管教穆占国,对他说:心难受,受不了了。穆占国说:“宋慧兰,不用你装,就是你死也给你拖监狱去。”
第二天早上三月一日,狱医张俭红上班来看到我的右腿说:“这条腿废了。”当时我的右腿起了大紫泡。
三月一日上午,汤原县看守所警察把我带到两个医院检查,医生一看腿都是大紫泡,就说人都这样了,赶紧去佳木斯治,我们治不了。汤原县看守所怕我死在看守所因此承担责任,三月一日下午,看守所给我们打电话,让接人,此时,我已奄奄一息是被看守所里的刑事犯抱出来的,当时整个人是僵直的状态,神智不清。
三、右脚掉下,终身残废
我回家后,身体僵直、眼神发呆、不会说话,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弯,象木头人一样,没有任何反应和知觉,右腿以下,脚面、脚趾全部坏死,呈黑色,淌血水,摸上去硬梆梆的,象铁板一样,一敲砰砰响。我的腿一天比一天恶化,越来越黑,越来越硬。一动弹,顺着腿淌血水。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我的右脚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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